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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工业电力用户:
为全面做好我县“迎峰度夏”期间节能工作,现将省、市有关政策及要求告知如下:
1.省完善工业用电分时电价政策
近日,省发改委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要求:“优化完善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20:00~21: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2.省电力需求响应政策
根据《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要求,在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由省发改委向需求响应用户发出自主压降用电负荷的邀约通知,由企业自愿参与。凡是参与响应的用户将获得电费补贴,于每年年底直接划归至用户的电费余额。
需求响应平台为:http://jsdsm.fzggw.jiangsu.gov.cn
3.宣传低碳节电理念
各企业在无电力负荷缺口时段,工厂非生产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在电力负荷紧张时段,厂区办公场所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7摄氏度,员工就餐区空调缩短使用时长、集中错峰用电,厂区宿舍在人离开时段严格关闭空调设备。同时,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节约用电活动,向员工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培养全民节约用电意识,参与网上国网APP“e起节电”活动。强化全员节约集约理念和低碳环保意识,引领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业务咨询热线:86263377
咨询时间:8:30~17:30
建湖县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