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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1-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布《2020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卫东

2021年5月13日

综 述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局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强富美高”要求,大力实施“四大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铁腕治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高质量3项考核指标位居省、市前列,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一、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我县现有2个地面水厂,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中1个为备用水源),全年取水量1728万吨。2020年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上旬监测一次,每年6月份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109项全分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每月公示水质状况,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示结果表明,我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全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稳定。

(二)地表水环境

2020年,对全县6条主要河流10个断面每月进行例行监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10个断面中,新阳村、黄土沟、潭洋、陈堡、小河南、王家渡、荡中、唐桥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董家桥、建北桥达到IV类水质标准。全县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断面比例为80%,无V类和劣V类水体,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二、空气环境

(一)县城空气

2020年,县城空气环境监测点设置2个,分别在建湖二中、建湖县书画院,均为大气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县城空气中各污染物年日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2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5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31.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600微克/立方米,臭氧(O3)9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日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符合功能区划要求;一氧化碳、臭氧无具体标准值。

全县环境空气以颗粒物污染为主,全年优良天数321天,优良天数比率达87.7%,比2019年上升了3.5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4,全市第2,达到“省、市85%”的年度考核目标;PM2.5年浓度均值31.6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下降19.0%,首次实现年度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位列全省第12,全市第4,达到省、市要求降至36微克/立方米的年度考核目标。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持续实现双达标。

(二)酸雨

2020年,我县县城降水测点1个,数据表明共获得降水样品43份,降水酸度在8.17─6.29之间,降水PH均值为7.21。全年没有出现酸雨,同比2019年,酸雨出现频率持续为0。

(三)降尘

2020年,我县降尘测点2个,数据表明降尘测值范围为6.0─1.3吨/月·平方公里之间,最高值6.0吨/ 月·平方公里,出现在6月份县监测站测点,降尘年月均值为3.6吨/月·平方公里,较上年度4.3吨/月·平方公里下降0.7吨/月·平方公里。

三、声环境

2020年,县城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占主要噪声源90.3%。功能区噪声监测布设7个点位,全年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总体达标率为95.1%,夜间总体达标率为89.1%,与2019年相比,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上升了0.2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下降了3.9个百分点;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布设103个点位,昼间年平均等效声级为49.1dB(A),符合标准55.0 dB(A)的要求,达到区域环境噪声一级水平,与2019年相比下降0.9dB(A),达标率为98.0%;道路交通噪声布设21个测点,年平均等效声级60.6dB(A),符合标准70分贝的要求,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与2019年相比下降了2.5dB(A),达标率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