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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1-04-30

为了保障“五一”假期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采购和外出用餐时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时刻关注饮食健康。

一、消费者出行时,需准备一些口罩、消毒剂等必要物品,以备路上使用。严格按照“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的要求进行,结账时也建议采取电子方式支付。

二、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规范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并索要发票,以便溯源维权。

三、餐饮消费时,选择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已实施“阳光餐饮”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时建议采取分餐的模式,隔桌而坐或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聚集;选择烧熟煮透、感官性状正常的食物,谨慎食用凉菜和生食海产品、熟食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陋习,提倡使用公筷公勺进餐。

四、外出踏青时,用于野餐或路途中食用的食物要原料新鲜、加工透彻;自带熟食应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肉制品和卤制品;野外加工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尽快食用。

五、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正规订餐平台上有证照的供餐单位,注意避免选择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订餐食品后,要注意查看食品质量并保留消费凭证。

一旦出现胃肠不适反应,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胃肠不适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等,并立即就医,同时拨打12315 投诉举报电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