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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2月24日建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葛步中同志为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令群同志为建湖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姜广建同志为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仇汉兵同志为建湖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志亮同志为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唐 飞同志为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虞 山同志为建湖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申建春同志建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葛步中同志建湖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谷远东同志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吴金标同志建湖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夏正立同志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吕申军同志建湖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 清同志建湖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朱旭冬同志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正根同志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 命:
丁扣萍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钱文祥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正涛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 去:
时庆海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钱文祥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上冈法庭庭长职务;
熊 进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许 多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潘明宏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臧佩荷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书琴同志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