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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精神,县医院自2020年12月30日起正式启用电子票据,就诊人员凭社保卡或就诊卡即可在门诊大厅自助机上打印门诊或住院发票,有条件者也可在家自行打印,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与传统纸质发票相同,实现了智慧医疗服务新的跨越。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