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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0-12-10

为做好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扩大低保等社会救助的覆盖面,解决城镇人户分离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难题,现将申请社会救助办法通知如下:

1.窗口申请:需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可直接到县社会托底救助中心(县城湖中南路203-3号)、居住地或户籍地镇(街道、区)为民服务中心及村(居)便民服务站进行申请。

2.手机申请:困难群众可下载并登录“我的盐城”手机APP,进入“社保—其他保障—社会救助”进行申请。

3.委托申请:因种种原因不能自己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可委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村(居)的民政主任(村会计)进行申请。

4.电话申请:困难群众可通过县、镇社会救助热线进行申请。

县托底救助中心救助热线:0515-86222608, 0515-86219504;

近湖街道救助热线:0515-86202882;

建阳镇救助热线:0515-86315881;

九龙口镇救助热线:0515-86558142;

恒济镇救助热线:0515-86582238;

颜单镇救助热线:0515-86511137;

沿河镇救助热线:0515-86590255;

芦沟镇救助热线:0515-86578400;

庆丰镇救助热线:0515-86380920;

上冈镇救助热线:0515-80619010;

冈西镇救助热线:0515-86462318;

宝塔镇救助热线:0515-86358056;

高作镇救助热线:0515-86378320;

开发区(钟庄街道)救助热线:0515-86252155;

高新区(塘河街道)救助热线:0515-69903296。

监督投诉电话:民政局:0515-86212879,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600103。

建湖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