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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民 创建靠民 创建惠民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0-12-03

创建文明城市到底是为了什么?一块牌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通过文明城市创建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变化。

创建文明城市,要把着力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决定创建文明城市方略;以民生为根本,实施创文举措;以民众为主体,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切实提高市民的受益指数和满意指数。着力在服务群众、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注重从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寻求突破,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做好,让全体市民共享创建成果。

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的生活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社会秩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共服务是否便捷高效,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们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质,就是要让广大群众来展现这座城市的魅力、活力与文明程度。创建文明城市的广度与深度,取决于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每一位市民都不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旁观者,而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没有文明市民,就没有文明城市。同住一座城,共怀一个梦。城市是每一个市民的安身之所,更是筑梦之地,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爱护这座城市,不去争当文明市民。

创建工作重在行动。做文明人,要有所为。做文明市民,就要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在工作中敬业奉献,团结同事;在生活中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相交友善。做文明人,要有所不为。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不乱扔杂物,不乱贴滥画;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

文明城市创建过程,是民生不断改善的过程,更是市民生活环境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过程。认知文明,进而实践文明。通过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我们就能提高文明素质。而这座城市,将因为我们每一位市民的文明言行,散发出最闪耀的文明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