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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设计研究院、建湖洪宏建筑装潢部、建湖新创宇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润曙照明有限公司、通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宏建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我镇已支付贵单位合同约定款项,余款截止2020年8月12日尚未结清。望贵单位看到公告后三个月内携带相关手续前来结算。逾期作核销处理。
特此公告
建湖县芦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