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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和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苏财农〔2019〕68号)文件精神,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根据建湖县财政局、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的《建湖县2019年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实施方案》(建财农〔2020〕70号)文件要求,对企业申报的2019年稻谷收购环节补贴材料进行审核造册汇总。现在建湖政务网、建湖日报上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对信息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拨打举报电话向我们反映情况。
县发改委举报电话:0515-86262275
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515-86233200
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湖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