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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0-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布《2019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卫东

2020年6月5日


综 述

2019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大力实施“四大战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及其它各项交办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生态环境高质量3项考核指标位居省、市前列;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一、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我县现有2个地面水厂,3个饮用水源(其中1个为备用水源),全年取水量1620万吨。2019年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由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监测,每月上旬对饮用水源地监测一次,每年6月份对饮用水源地进行109项全分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每月公示水质状况,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示结果表明,我县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较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全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稳定。

(二)地表水环境

2019年,对全县6条主要河流10个断面进行例行监测,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10个断面中,新阳村、黄土沟、潭洋、陈堡、董家桥、小河南、王家渡、荡中、唐桥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建北桥达到IV类水质标准。

全县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断面比例90%,无V类和劣V类水体,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二、空气环境

(一)县城空气

2019年,县城空气环境监测点设置2个,分别在建湖二中、建湖县书画院,均为大气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县城空气中各污染物年日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0.0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0.02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0.063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0.039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662毫克/立方米,臭氧(O3)0.09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日均浓度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细颗粒物(PM2.5)超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一氧化碳、臭氧无具体标准值。

全县环境空气以颗粒物污染为主,全年优良天数308天,优良天数比率达84.2%,比2018年上升了4.7个百分点,达到省、市80%的年度考核目标;PM2.5年浓度均值39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1.3%,达到省、市要求降至39.3微克/立方米的年度考核目标,实现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双达标。

(二)酸雨

2019年,我县县城降水测点1个,由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监测,数据表明共获得降水样品43份,降水酸度在8.17─6.36之间,降水PH均值为7.22。全年没有出现酸雨,同比 2018年,酸雨出现频率持续为0。

(三)降尘

2019年,我县降尘测点2个,由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监测,数据表明降尘测值范围为7.3─1.5吨/月·平方公里之间,最高值7.3吨/ 月·平方公里,出现在4月份建湖二中测点,降尘年月均值为4.3吨/月·平方公里,较上年度5.6吨/月·平方公里下降1.3吨/月·平方公里。

三、声环境

2019年,县城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占主要噪声源97.1%。功能区噪声监测布设7个点位,全年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总体达标率为94.9%,夜间总体达标率为93.0%,与2018年相比,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总体达标率分别上升了2.7和7.8个百分点;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布设103个点位,昼间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0.0dB(A),符合标准55.0 dB(A)的要求,达到区域环境噪声一级水平,与2018年相比下降1.3dB(A),达标率为96.8%;道路交通噪声布设21个测点,年平均等效声级63.1dB(A),符合标准70分贝的要求,与2018年相比上升1.2dB(A),达标率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