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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向阳、季成銮、陈俊三同志辞去建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年5月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建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向阳、季成銮、陈俊三同志辞去建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