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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11-30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相关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5.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在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


建湖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2019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