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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9年10月29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道才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熊 进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程爱民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殷中华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乃春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杨中胜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管维文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道才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程爱民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熊 进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守荣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正涛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曾书明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祁建领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乃春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邵锦浩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殷中华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徐一峰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臧佩荷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夏 勇同志建湖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