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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立东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建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胡立东同志辞去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报经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报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会议对胡立东同志担任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