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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05-09

(一)材料排版要求(A4):

1.页面设置。页边距:上4cm   下2cm   左、右各2.5cm   页脚:1.75cm

2.标题。 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号  行距30磅

3.署名和日期。位置居中,署名在上,日期在下(日期加括号),楷体加粗,三号,行距23磅;署名:段前1行,日期:段后1行。

4.正文。三号  行距:根据篇幅长短自行设置。

一道标:黑体        二道标:楷体加粗

三道标:仿宋加粗    其他正文:仿宋

5.数字。所有阿拉伯数字均为Times New Roman

6.页码。居右,宋体,四号。如  —4—

(二)标点符号要求:

1.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1)“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后面用顿号错误,应该用逗号,即“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2)“一,”、“二,”、“三,”等后面用逗号错误,而应该用顿号,即“一、”、“二、”、“三、”。(3)“1、”、“2、”、“3、”和“A、”、“B、”、“C、”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而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1.”、“2.”、“3.”或“A.”、“B.”、“C.”。(4)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2.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年份中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ΟΟ五年十月”,则中间的“Ο”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而应该用圆“Ο”(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的“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形符”中选择);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应该用长“0”表示,如“2005年10月”。

3.公文中年份中“括号”的正确使用:印发公文时,年份外的括号应该用中括号“〔〕”,而不应该用小括号“()”或方括号“[]”。

如:苏语(2005)5号    (不规范)

苏语[2005]5号    (不规范)

苏语〔2005〕5号    (规 范)

3.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1)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该使用“~”,而不能使用“——”,或“------”。如2019年9月~10月中的“~”使用规范。(2)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该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连线“——”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短线“—”或两个短线“--”表示。(选取破折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标点符号”中查找)

4.汉语拼音注音字母的正确使用:(1)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标语可以全部大写。(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例:“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GONG  GONG  CHANG  SUO   QING   WU   XI   YAN

以上未按《汉语拼音正词法规则》标注,不规范。

以下标注规范:

“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GONGGONG  CHANGSUO  QING  WU  XIYAN

建湖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