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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主城区停车问题的通告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04-11

为进一步改善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乱施划、乱停车、乱收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从即日起在主城区开展停车问题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坚持改善停车供给结构,切实为广大群众创造便捷停车环境,全面排查主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场,对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取消设置不合理、影响通行的路内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通行的主次干道、支路巷道新增部分停车泊位、停车场。

二、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对现有的停车收费进行整顿,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发挥价格杠杆对停车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适时出台主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具体时间、内容另行公告。

三、加快智慧系统应用。鼓励创新理念、共享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便捷的停车服务管理体系。开发智慧停车APP,实行微信、支付宝等智能化收费管理模式,建强完善停车诱导系统,提高停车智能管理水平和停车资源使用效率。

四、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公安、城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停车、擅自设置停车障碍、改变停车场用途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统筹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检查督导,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盐城市停车管理办法》,明确标准与规范。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广电台、建湖日报社、城投等部门及相关街道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停车管理工作。

五、共建良好停车秩序。全社会共同构建和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引导群众举报违法停车、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设置停车障碍物等行为,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夜间向社会限时开放停车场地,倡导群众合理用车、绿色出行。广大市民要文明停车、规范停车,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基本要求,切实打造文明便捷的停车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