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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民政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农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殡葬,切实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节俭办丧,树立时代风尚
处理逝者后事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低俗活动。做到不念经、不放焰口、不焚烧迷信丧葬用品、不搭设灵堂、不奏哀乐、不燃放鞭炮、不大宴亲友、不借机敛财。自觉选择科学文明殡仪项目,祭奠逝者佩带黑纱白花,不开追悼会,不搞大规模遗体告别。
二、倡导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坚持逝后火化,骨灰选择到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点安葬,或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深埋不留坟头等绿色生态葬法,自觉抵制土葬和二次棺木葬。
三、支持散坟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服从镇村统一规划,自觉将散葬在国道、省道、县际道路、镇村公路和县城、集镇规划区、工业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散坟迁移到镇村集中安置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迁移结束。
四、倡导厚养薄葬,文明低碳祭扫
传承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中华民族美德。老人在世时多孝顺、多体贴,临危时多关照、多侍候,去世后文明祭奠、低碳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祭文诵读、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方法,以精神告慰为主,保证纪念活动安全、文明。
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殡葬改革,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作出积极贡献!
建湖县文明办
建湖县民政局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