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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
(2019年1月12日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祁从峰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201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可行,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决战精准脱贫、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的关键之年。县政府及其部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效能,着力突出“产业培植、改革开放、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民生改善”六项重点,推动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深入践行“两海两绿”路径,坚定不移实施“四大战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而努力奋斗!
关于建湖县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建湖县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建湖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建湖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连国同志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建湖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坚定不移实施“四大战略”,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建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雪峰同志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建湖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扣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锲而不舍深化司法改革,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立东同志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建湖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扣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