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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5-01-10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付阳代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启动之年。“建设江淮绿心,打造千亿之城”,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加快建设江淮绿心、打造千亿之城为引领,全方位扩大有效需求,全领域攻坚重大项目,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强调,面对新征程新使命新目标,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工业强县上实现新跨越、发展动能上厚植新优势、城乡融合上彰显新魅力、打造最美江淮绿心上展现新作为、持续擦亮幸福底色上书写新画卷。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传承发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加快建设江淮绿心,打造千亿之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而努力奋斗。


关于建湖县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建湖县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建湖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建湖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政府2024年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县目标,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抓实稳产保供、产业振兴、和美乡村、改革创新、共同富裕“五大重点”,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为“建设江淮绿心、打造千亿之城”,勇当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碳路先锋”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铭主任受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部署,聚焦加快建设江淮绿心、打造千亿之城,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上下联动、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而努力奋斗。


关于建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健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健全公正的司法体制机制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关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荣蓉代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更加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