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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向上向善的价值力量,打造“和为贵”儒家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相结合的前沿阵地,在潜移默化中让良善、包容、诚信、温度浸润到审执工作全过程,不断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上彰显司法担当。
以“书香法院”建设为抓手,“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线上”“线下”相交互,焕活“和”文化理想信念“原生动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调解制度方面,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立案制度方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在审判制度方面,积极推行繁简分流、速裁程序等,提高审判效率;在执行制度方面,大力加强执行和解工作,推动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重抓人文素养提升。以“和”文化为引导,落实全员政治轮训,打造教育培训平台,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抓实分级分类培训。完善青年干警导师制,实施“领航工程”,引导青年干警当好“和”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强化先进典型领航。从优秀法官、办案标兵中大力选树践行“和”文化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罗海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程爱民等一批先进模范。
以“和”文化涵养组织建设、凝聚思想共识,擦亮“和”文化标识,不断加强“和”文化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社会传递法院“和”文化的正能量。创新文化特色品牌。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地方文化发展工作总体规划,打造“一庭一品”“和”文化品牌,“和颜向善”荣获“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打造网络文化阵地,充分运用新媒体增强法院“和”文化传播力。丰富文化活动载体。优化内网“法院文化”栏目,开设图书推荐、读书评论等专栏,活跃干警文化生活。搭建干警展示“和”文化风采平台,组织朗读经典、演讲比赛、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注重将“和”文化外延至干警八小时之外,通过开展“和睦家风寄语”活动,引导干警在生活中和睦相处、真诚关爱。完善文化基础设施。以法院公共区域和诉讼服务中心、家事审判中心、爱民调解室等为重点,设计制作特色“和”文化墙,规范“和”文化标识,通过张贴宣传画、寄语等,营造“和谐”环境布设,潜移默化提升干警文化涵养。
以“和”文化精神赋能法院重点工作,发扬司法优良传统,将“和”文化学习成效体现到审判执行质效上,不断延伸“和”文化精神半径,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延伸服务半径。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加强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提高司法透明度,营造对司法和谐信任的外部环境。秉持“和融善治”理念,健全“案后回访”工作机制,主动回访当事人,督促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今年以来,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邀请座谈等方式回访案件460余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0%。构建共建共治格局。积极响应县“五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以中华传统“和合文化”的无讼价值追求为导向,出台《关于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设立审务工作站18个,38名法官全部纳入村(居)网格,实现“点对点”信息衔接,切实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落实普法宣传责任。积极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和“和”文化理念。通过“流动普法宣传车”的形式,引导游客提高生态保护意识。11名法治副校长参与协助挂钩学校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模拟法庭等活动10余次,助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精心筛选审执活动中践行和善友好、诚实信用等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引导社会公众践行“和为贵”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