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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倾力打造“小青荷”未检品牌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4-11-05

碧翠欲滴的“青荷”,是初夏时节的真实写照,代表着灵龙水乡的文化符号,更象征着向阳而生、茁壮成长的未成年人。近年来,县检察院着力打造“小青荷”未检品牌,全面落实最高检“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总体要求,以零容忍的检察态度、多元化的普法角度、暖人心的司法温度,全面守护“小青荷”。

打击违法犯罪“有态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零容忍”,开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结合案件重点排查拐卖虐待、低龄怀孕等异常现象,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围绕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网络环境等重点领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共同遏制“破窗效应”。在全市率先开展校园周边“小饭桌”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新兴行业监管问题,向公安、文旅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实名登记、授权点播等制度规范落实。检察建议入选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

引导法治教育“有角度”。坚持在司法中普法,做到两个“全覆盖”。全院2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县内3所中等职业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2021年以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80余场次,受众师生达7万余人,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建设“小青荷”法治教育中心,打造学生沉浸式体验学法的“第二课堂”。心理疏导专题“小课堂”获评全省精品课程,“零距离”“不掉线”云课堂等做法被省委政法委推介,制作的“青荷守护”系列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微视频被《人民日报》媒体采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问题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21份。联合县民政、人社等10家职能单位成立“建湖青少年帮教联盟”,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帮扶教育、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全县青少年帮教工作的综合保障体系。共协力解决13个帮教难题,帮助12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山“荷”远阔,“未”你而来。县检察院不断丰富品牌内涵,传播法治能量,为孩子们提供更优检察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未成年人尽情绽放笑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