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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上海打工,快要退休了,想把以前在原单位的社保转移到上海,可因原单位缴费衔接的问题,导致迟迟不能办理。谢谢税费争议调解处置中心的同志,联合社保、司法等部门及时帮我办理了以前年度的补缴和社保转移手续。”近日,市民马先生在税务人员引导下办完相关手续,对即将在上海办理退休、安度晚年开心不已。
今年来,县税务局聚焦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税费争议协同共治,依托人民司法调解阵地,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税务、人社、医保、司法等部门组建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处置中心”,着力化解处置涉税涉费矛盾争议。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对争议事项实行多头受理、分类流转、联合处置,并对外挂牌实体运作,形成“受理登记—分析研判—分类流转—办理处置—回复反馈”的闭环流程,着力降低征缴争议处置成本,高效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税费争议风险。
“税费争议调解处置中心的设立,能够充分发挥综合性平台的优势,推动争议就地高效化解,同时丰富了‘枫桥经验’在税务部门的实践。”谈及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处置中心的初衷,县税务局负责人介绍说。为确保争议得到及时高效化解,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的理念,在多头受理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的同时,对简单争议直接由受理单位解决,对争议情况复杂的流转处置中心调解处置。同时,为就近化解争议,在14个镇(街道、区)同步挂牌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处置中心,确保一般争议不出镇(街道、区),所有争议不出县。
前不久,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彭先生等员工遇到社保难题,来到当地税费争议调解处置中心寻求帮助。据他们反映,与单位在缴费数额上存在争议。税务、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协调化解,通过司法调解等多种渠道,帮助员工争取了权益,及时补缴了社保费。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办税缴费既安心又顺心。县税务局将“枫桥经验”创新运用到税费争议纠纷处置领域,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投诉矛盾纠纷的同时,更加注重柔性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探索出了一套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的“四讲”工作法,不仅增强了企业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税费义务的意识,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和自觉性。
群众事无小事,把群众的事当作税务人的事。县税务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成立处置中心为契机,不断探索丰富“枫桥经验”,立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完善创新税费争议处置方式,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纾困解难,推进税费服务更加高效,将税务温度融入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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