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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普法“好声音” 弘扬时代主旋律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4-07-12

​金乐法宣文化艺术团以普法宣传为己任,扎根水乡20年来,始终唱响普法“好声音”,弘扬时代新风尚,致力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金乐法宣文化艺术团成立于2004年9月,由淮安籍淮剧爱好者徐美乐和爱人张艳萍携手创办,是全市第一家专业从事普法宣传的民营淮剧团体。金乐法宣文化艺术团的创建,为建湖法律宣传增添夺目光彩,唱响水乡普法之歌,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淮剧的传承描绘了一幅崭新的画图。

该团设置专业舞台,置办演出音响、灯光、服装、道具、电脑字幕等设施。该团自费投入30多万元,购买送戏下乡舞台车,更好地让节目面向农村百姓、面向社区、面向学校学生和敬老院老人。该团宣传突出时代精神,突出新人新事新风尚,坚决克服节目不接地气、脱离群众等现象。

建团以来,金乐法宣文化艺术团先后承担创建全国环保先进县数百场环保法宣传演出,在“六五”“七五”“八五”普法宣传中,以“大篷车”的形式在城乡巡回演出上千场。在2017年的普法惠民环省行巡演中,演遍苏北200多家农村社区。在禁毒进社区、进校园、进农家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团在全县演出100多场,受教人员达数万人。为配合文旅建设,推介九龙口淮剧小镇,金乐法宣艺术团在沙庄戏院献演1000余场,深受广大游客喜爱。与此同时,金乐法宣艺术团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各项社会宣传活动,在“书香农家”宣传中排演专场节目,展示农家读书形象。金乐法宣艺术团还应省、市公安部门邀请,送法进农场监狱,多次赴江宁监狱、洪泽湖监狱、盐城监狱开展法律帮教活动。在江宁监狱演出反腐小戏《铁窗泪》和《爱与恨》时,一个因贪污而犯罪的罪犯痛哭流泪、悔恨不已。在洪泽湖监狱演出反诈骗小戏《切勿上当》和《黄粱美梦》时,有两个诈骗犯罪人员主动向公安人员交代隐瞒的犯罪情节……演出受到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领导的高度赞赏。

金乐法宣艺术团法制宣传工作受到了市、县司法及文化部门多次表扬奖励。2006年受到省级表彰。2010年开始被评为建湖文化先进单位,连续多年受到省、市、县司法系统嘉奖。该团上演的法制文艺节目,获得政府及文化、司法等部门颁发的奖项。在“安全法”宣传中,小戏《在“责”难逃》《安全无私》《岁岁平安》获得省、市安全部门“金奖”。在宣传“民法典”过程中,小戏《圆梦》《民法进万家》获得司法部门普法一等奖。《两个大妈》《初心不忘》作品,在宣传交通执法中获得大奖。特别是有10多个节目在市、县群众文艺会演中名列榜首,为全市普法宣传作出积极贡献。

金学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