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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县慈善总会、县民政局、县医保局联合举行苏慈助医——低保对策补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向10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3.705万元。据悉,发放仪式后,全县还将有153名低保对象受到“苏慈助医”救助,救助达29.8万元。
“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是全省慈善系统联动实施的慈善救助项目。该项目与前两年实施的“慈善牵手·医济老幼”——低保老人、儿童医疗救助项目合并实施,救助对象为低保家庭中因病住院治疗、在政策范围内承担自付费用较高的患者,按一定比例标准进行救助,救助资金省慈善总会承担50%,市县慈善总会各承担25%。
申报“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的对象,是经医保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医疗救助以及政府和社会其他救助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对象,项目执行期为3年。所有申请该项目救助的对象须履行本人申报、村居慈善工作站初审、镇(街道、区)审核和县慈善总会复审程序。项目执行过程中,县医保部门具体负责提取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数据,民政部门负责对救助对象的身份和社会救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县慈善总会负责会同民政、医保部门做好数据分析、实施精准救助。
“苏慈助医——低保医疗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慈善对困难群众的关爱。项目实施后,将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效助力民生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杨守鉴 黄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