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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节约增效新路径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4-05-13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表扬激励名单,我县再次荣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称号。

领导重视,摆正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县委主要领导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县干部大会上提出“坚决不以牺牲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的发展”。县委组织部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指标作为各镇(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县政府适时召开违法用地整改、占补平衡推进、批而未供处置等专题工作会议,推动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重点事项落实。

建立机制,落实保障与保护的责任。在资源保护方面,县委、县政府印发《建湖县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的意见》,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在资源利用方面,成立县国土空间规划利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参与重大项目规划、土地要素保障、集约用地政策制定,定期决策重大事项,推动土地高效利用。

增存挂钩,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提高门槛,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将全县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从13.67万元/亩调整至18万元/亩,将投入产出标准从“321”提高到“432”,将容积率从1.0增加至1.2,利用价格杠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用地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排除低效益、低产出的工业项目。加大清理力度,向存量空间要效益,坚持将清理盘活闲置低效资源作为实现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2023年度盘活闲置低效用地2300多亩,利用存量土地扩建厂房计容面积57.65万平方米。

创建品牌,打造土地全域整治特色。先后推进高作全国试点、九龙口省级示范项目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工作,依托实用性村庄规划对项目区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四大类工程实施,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支撑,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各领域整体提效。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县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探索符合县域实际的节地、增效新路径,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