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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行政约谈现场。
为做好电动车销售维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电动车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3月26日,县市场监管局城中分局组织辖区内电动车销售(修理)经营户进行集中行政约谈和法律法规宣贯。
城中分局对电动车销售(修理)门店进行《产品质量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签订《电动车销售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张贴到店铺显目位置。电动车销售(修理)门店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取得生产许可及带有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产品,不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出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假冒伪劣、私自拼装的电动车,切实保障电动车销售和修理环节质量安全。
杨进祥 王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