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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规范商户合法经营,净化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合执法组分为12个小组,分别在位于向阳东路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同步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是否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是否销售电动自行车未配备电池或者配备与合格证不一致的电池等问题。在位于向阳东路北侧的一家某电动自行车行内,摆放有数辆待售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发现,有部分电动自行车与其他同款型号的车型对比,座垫明显长出车身一截。经核对该车辆的合格证后,发现实际车辆与合格证上车身图不一致,初步确认该车辆涉嫌存在加装改装的情况。
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销售量,有些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声称可轻易实现购车人提出的解码提速要求,原本时速限于25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在提速后可达到40公里以上。同时,按照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电池容量不得超过48V,而现场检查中,发现有些电动自行车在出厂后可以进行零部件拆卸,电池容量提高到60V。这些私自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加装蓄电池等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会造成电路不稳定,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