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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行政审批局不断深化“信用+”场景应用,通过“信用+承诺”“信用+激励”“信用+惩戒”等“三个+”模式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域应用,着力打造诚信高效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信用+承诺”简化证明材料,按下交易“快捷键”。信用承诺书作为事中、事后查验重要依据,若承诺事项不实,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以来,市场主体签署《信用承诺书》2.1万余份。“信用+承诺”通过供应商书面承诺或相关主管部门官网查验的证明材料代替相关纸质材料;整合涉及多部门资质资格证明事项等共性材料,供应商依规只需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信用+激励”保函“在线申请”,助企“轻装上阵”。2021年8月开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建立“信易购”应用场景,为“AA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免收或减半履约保证金。建设工程项目联合运用电子保函、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减轻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负担,为中小微企业增加投标机会。2022年10月开始,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对被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建设工程类项目开发电子信用保函系统,投标人在线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后,电子信用保函系统可迅速匹配企业信用分数据,实时响应投标企业的需求申请,响应结果全流程应用于项目投标、评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等场景,实现信用保函“线上申请”。截至目前,累计免收1040家投标供应商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2173万元,228个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26.71亿元,信用报告代替保证金26.91亿元,信用承诺代替保证金1.87亿元,先后对609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免收或减半,累计节约投标成本8500万元,共为企业释放现金占用56.56亿元,让投标人切实体会到信用就是信誉、信用就是真金白银。
“信用+惩戒”数据交互共享,建立信用“红黑名单”。2019年12月,联合县财政局、县信用办出台《建湖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盐城”、“建湖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息嵌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等交易活动全过程,采购类项目招标将采购人承诺书作为招标前置手续,投标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以及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到的信用记录作为投标符合性要求,压实招标投标人交易主体责任,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着力营造诚信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姜磊 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