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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突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3-11-23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聚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做到“四突出”,大力加强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出行业规范管理。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由各单位从业机构分别作出年度考核结果初评意见,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作最终年度考核评价。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有未结投诉案件的从业人员一律暂缓通过年度考核。同时,完善投诉信访查处机制。通过群众投诉举报、行业内部互相监督和自觉接受司法行政监督,不断完善自律与监督有机结合的运作机制。

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宣传“进企业”,预防“信用修复”骗局。联合多部门走进相关企业,为企业解读最新的信用修复政策,宣传信用修复知识和办理流程,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背景、修复范围、修复方式及材料要点。宣传“进社区”,深化“信用修复”理念。在社区广泛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及“信用中国”平台的有关规定,阐释如何正确看待“失信企业”,促进失信市场主体重塑良好信用。

突出信用服务供给。围绕惠企纾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县司法局突出法治服务作用,定期组织辖区法服所、司法所进企开展公益性“以法兴企”“法治体检”“送法进企”等服务活动,对维护企业自身良好信用、信用修复办理流程、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等方面开展信用知识讲解,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火墙”,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突出矛盾纠纷调解。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清单式”排查,对全县企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和涉诉风险排查工作。针对拖欠账款的企业,将信用公示、信用惩戒等信用约束功能引入调解过程,充分发挥信用警示惩戒作用,同时通过失信联合惩戒倒逼企业、个人履约践诺,积极预防和化解企业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将信用引入人民调解,以原调解流程为基础,增加事前“信用承诺制”。引导企业不断优化自身信用建设,对有历史纠纷问题的企业,提供精准信用调解服务,定期回访调解结果履行情况,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