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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出台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3-09-15

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江苏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现在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实施十大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燃气领域“气、瓶、阀、管、网、环境”等六大问题。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从现在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在集中攻坚阶段,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对照国家方案整治要点, 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开展排查整治,做到整治工作全覆盖、不遗漏,并同步开展全省燃气安全整治十大专项行动,具体包括:打击瓶装液化气“黑气”市场、“瓶灶管阀”等安全整治、餐饮等行业燃气使用安全整治、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畅通“生命通道”、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整治、燃气许可审批管理整治、燃气管道设施保护与老旧管道改造、燃气输配安全整治、石油化工原料(燃料)生产经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等。

比如打击瓶装液化气“黑气”市场专项行动方面,多部门强化联合惩戒、行刑衔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推动“黑气”市场整治常态化;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的“黑气瓶”等,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在“瓶灶管阀”等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面,要求全面禁止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排查整治违法 违规充装行为。严格落实“阳光充装”管理,推动充装视频公示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按照“一瓶一码、 一扫一充”要求,严格落实气瓶扫码充装登记,加强充装数据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首先是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小散乱”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规范市场秩序,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按照《2022-2025年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化更新改造,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压茬推进。此外,明确用地支持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时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

《实施方案》中还提到,完善燃气价费政策。制定印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政策意见,指导各地对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施联动,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在对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有关情况开展调研基础上,完善燃气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公平开放的燃气工程安装市场,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条件地方可推进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瓶改管”“气改电”。

《实施方案》出台后,县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重点单位立即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方案要求,按进度开展集中攻坚和专项行动。县住建局加强对燃气公司管理,要求燃气公司按规定供气,不允许向不符合供气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供气,一旦发现违规供气,即进行处罚整改。详细统计管道燃气需求,认真检查已建燃气设备情况,着力提升管道燃气供气率,维护供气设备安全。县公安局畅通举报渠道,持续开展“黑气”市场整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严查非法充装和销售的“黑气瓶”,确保瓶装液化气“瓶”“气”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瓶灶管阀”销售管理,安排专门人员组建检查组,常态化检查在售“瓶灶管阀”是否符合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瓶灶管阀”进行查扣,坚决不让不符合标准的“瓶灶管阀”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