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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燃气安全工作要求,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生产销售环节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运用“阳光充装”监管平台,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充装过期瓶、翻新瓶、报废瓶、无码瓶,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是否存在使用“口袋码”充装等情况。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多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持续加大燃气灶具及配件质量监管力度。认真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县共有燃气灶具及其经营户69户,向商家宣传《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其对于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危害性的认知。加强对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销售的灶具有无熄火保护装置、家用灶具是否有CCC强制认证标识等情况进行监管。
配合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配合属地政府、住建、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共排查餐饮单位130多户。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全面加强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留一丝风险、不留一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