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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被“悲情慈善”所骗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3-05-17

曹征松 杨守鉴

近来,一些网络主播用“摆拍式慈善”“表演式慈善”,卖别人的惨,挣自己的钱,频频被曝光。有的甚至通过“骗捐”“诈捐”“敛财”等手段谋取不法收入,涉嫌诈骗犯罪。为此,国家民政部日前专门发出关于防范“假慈善、真行骗”违法活动的提示,提醒人们莫被“悲情慈善”所骗,并欢迎广大公民实时将以行善为名、行骗财之实的违法行为向公安、民政部门和专业慈善机构举报。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网络慈善在传递真善美、鞭挞假丑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互联网+慈善”成为慈善众筹的新路径。然而,网络慈善是新兴业态,规范化管理尚没有完全到位,这就给一些不法之人钻了空子,故意捏造“悲情”,骗取社会上老人、妇女、小孩的善意与同情,致使好心人捐出的善款全部进入了骗捐人的口袋,这种败坏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抵制、严厉打击。

谨防被“悲情慈善”所骗,维护慈善的社会公信力,关键要靠法律的强力约束。2016年9月实施的《慈善法》和2018年3月实施的《江苏省慈善条例》,对不同程度的欺诈违法行为有明确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措施。在充分运用慈善法律法规,让不法者受到法律严惩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各类媒体曝光恶意行为,着力构建社会监督体系,让骗捐人望而却步。网信部门应切实承担起通过网络平台散布劝募信息的审查、审核责任,实施跟踪监管和督查。民政部门担负着慈善募捐登记、备案、审批职责,对未获取公募资格而私底下从事捐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骗捐行为的发生。慈善机构要强化慈善信息公开,努力提高组织自身的透明度,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一方面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捐赠意愿的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通过正规渠道表达爱心,帮助实际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一方面又要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支持和鼓励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假借慈善之名牟利、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等行为,扩大社会监督的参与面。只要刹住歪风、弘扬正气,慈善就一定能释放出更多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