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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发布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政策措施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2-12-30

为确保当前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稳岗留工,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建湖过节,12月29日,县政府办印发《2023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鼓励外地员工留湖过年。对春节期间留湖的规上工业企业非盐城籍员工(2023年1月企业参保状态),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外地员工留湖过节一次性专项补贴,县财政承担80%,其余由企业承担。

二、鼓励工业企业稳定生产。支持企业春节期间抢抓生产进度,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达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达到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开展外地员工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灵活安排生产,春节期间组织留湖外地员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给予补贴。

四、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阶段性减免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五、保障外地员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节。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开展欠薪投诉集中接访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

六、组织外地员工关爱活动。鼓励企业采取发放新春大礼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娱活动、组织免费县内旅游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湖过年。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员工,营造关心关爱外地员工的良好氛围。对在春节期间留湖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消费券。

七、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才用工。对为我县重点用工企业引才用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给予每引进1人2500元的奖励补贴。对首次在建湖参保,缴纳失业保险满3个月给予200元奖励;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12个月、24个月的分别给予500元、1200元、2500元的奖励。

八、强化全方位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保障等相关政策。持续开展“喜迎新春·乐业建湖”返乡就业创业行动,广泛征集就业岗位,依托“就在江苏”招聘小程序平台,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有针对性地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确保服务对象有岗可上、有业可就。分解落实各镇(街道、区)招聘任务,将其列为县对镇(街道、区)高质量考核内容进行督查推进。

九、鼓励企业出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春节期间生产任务,出台企业出勤、返厂、老员工介绍新员工等奖励政策。出台激励政策的企业,在工业企业等级评价中予以加分。

十、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对2022年销售超亿元以上企业和2023年计划新增开票超亿元新增长点项目,免费派送一定数量的防疫大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