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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本根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促使其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切实举措,必须持之以恒、落地落实。
就业,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来说具有安心定神、安身立命、安定和谐的特殊意义。近年来,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尤其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质量稳定就业工作十分重视,退役军人事务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退役军人保障法》则进一步明确:“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写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将退役军人免费就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列入《退役军人保障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厚爱。
俗说:“家有黄金万两,不如薄技在身”“磨刀不误砍柴工”。每一名退役军人尤其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充分认识培训赋能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和怕苦畏难情绪,积极主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发扬部队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作风,授课时认真听讲,实习时精心操作,锲而不舍,孜孜以求,刻苦学习钻研技术。只要真正掌握了过硬技术这把“金钥匙”,就一定能打开市场上高质量稳定就业这把“锁”。
各级地方政府应对退役军人“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将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工作纳入“六稳六保”“总盘子”予以统筹谋划,推进落实到位。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更应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发动他们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同时协调做好培训院校对接、实习场地安排、资金督查到位、培训效果评估、落实推荐就业等服务工作,确保以高质量培训赋能吸引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从而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不断增强自身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高品质生活的“含金量”。
退役军人尤其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创业,必将产生巨大的连锁辐射效应,现役军人将更加安心服役,努力建功军营;更多优秀适龄青年将更加积极踊跃报名参军,争相献身国防事业;军地双拥工作也将更接地气、更具实效,赢得更多军民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