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为提高法律服务满意度,近年来,恒济镇试点开展法律顾问“多岗同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建设中的护航作用。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打通司法惠民“最后一公里”,恒济镇聘用法律顾问,激发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性,助力法律顾问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恒济镇对镇、村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摸底调研,让部分考核优秀法律顾问在法服所任职的同时,兼任镇信访办主任、调委会委员(调解员)、“公调对接”或“访调对接”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将提供法治意见、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顾问职责“嵌套”进多个专业“岗位”,提高待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监督,避免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少化解、多诉讼、滥收费”等不良现象。
自“多岗同责”工作试点以来,该镇法律顾问“身兼不同岗位,履行共同责任”,不仅解决镇“法律专业人员短缺”和“法律顾问经费不足”两大难题,还增进部门联动,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效率,确保各类法律问题及时发现、及早处置。
朱宇翔 史武林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