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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1-12-13

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紧盯企业负责人这个“牛鼻子”,重抓狠处,促动企业纲举目张,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县应急管理局在对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对企业隐患的排查整治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另一方面侧重对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力度。在对芦沟镇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总经理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立案处理,告知违法行为。在对开发区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执法人员现场向其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有关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和执法人员职责,随即立案查处。

截至11月底,我县已对17家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惩戒的同时晓之以理,及时纠正企业负责人不懂、不会、不想依法履职而导致的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增强企业负责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带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朱兴东   徐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