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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振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定军同志为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徐守忠同志为建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朱韶华同志为建湖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苗志清同志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士川同志建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侍宏健同志建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定军同志建湖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