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针对我县劳资矛盾的特点,着力构筑劳动争议调处“三道关”,取得明显成效。1~9月份,共收理劳动争议案件2129件,涉案金额2100多万元,调解率94%,满意率100%。
“预防”在先,做好普法宣传。对每一件劳动争议,从对来访来电人员的咨询,到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再到依法作出裁决,均采取主动积极的方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寻找引起争议的原因等措施,提出合理合法化建议,当好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员;指导用人单位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规避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降低用人单位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把“普法”打造成劳动争议的“防线”。
“调解”为主,做到案结事了。实施一案“四调”,即:开庭前调解、开庭中调解、开庭后调解、结案前再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仲裁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采取“交心约谈法”“换位思考法”“利弊对比法”等多种方法,促进案件调解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和谐氛围下解决劳动争议,将“争议”调解成“满意”,使案结事了,创双赢。
“就近”化解,做到关口前置。在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优势,做到劳动争议调解哪里有需求,就将调解仲裁服务延伸到哪里,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薛彬 王延丰 陆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