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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1-09-30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关于县镇换届工作总体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等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全县县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1年12月20日前选出。

二、全县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1月12日左右召开;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1月18日左右召开。

三、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期间,县镇两级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街道、县直等经县选举委员批准,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选区的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四、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名额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293名,由县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