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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1-06-09

1952年1月至7月,建湖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厉行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简称“三反”),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以下基层干部中,开展“三反”运动,重点是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在县工商界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情报”运动(简称“五反”)。

“三反”运动。成立县增产节约委员会,县委书记郑士鲁为主任。14个县直机关成立9个增产节约支委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任,支委会下设若干个小组,配备小组长。初步调查全县存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问题,下发《中共建湖县委关于今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月11日,召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动员大会。14日,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县委书记郑士鲁代表县委作了全面检查,各单位党员干部分别在支部会或小组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二阶段清查追赃。县成立“三反”办公室,下设定案组、内勤组、审查处理组,各单位分别成立查账组、外勤组、“打虎队”,开展核实甑别材料和追赃定案工作。通过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发动各地、各部门群众检举揭发提意见,确定重点人,排班站队,形成专门材料。县召开3次坦白检举大会,采取召开会议、政策攻心、个别谈话、集体动员等方式,深入追查重点单位、重点人贪污问题。第三阶段组织建设。6月12日,县委下发《对县直机关“三反”建设阶段的工作计划》。6月底,分别召开支部大会和总支会议,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和贪污分子给予党政纪处分。建立民主生活会、工作例会、会办会等制度,防止和遏制“三反”问题的发生。7月18日,县委作出《“三反”运动总结报告》,全县挖出贪污分子468人,其中千万元(旧币)以上4人,百万至千万元之间145人,百万元以下319人。刑事处分(缓刑)4人,开除4人,纪律处分76人,免于处分340人,退缴赃款76.74万元。运动中培养积极分子154人,提拔干部22人。

“五反”运动。2月初开始,县派出检查组到私营工厂、商店进行指导,依靠工人、店员和群众揭发检举。县工商科举办“五反”学习班,组织私营工商业者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要求不法工商主主动坦白交待问题。3月底,参加全县“五反”运动的工商户2471户,其中,守法户784户,占31.73%;基本守法户1308户,占52.93%;半守法户332户,占13.44%;严重违法户47户,占1.9%。查出偷税漏税、盗窃和偷机倒把的63人,收缴罚没款135.83万元(旧币),粮食8520斤、棉花和布证649.7尺。

“三反”运动打击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清除了党员干部中的蜕化变质分子,教育了大多数,为后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五反”运动打击了工商界不法分子,对扭转新中国初期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并为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县委党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