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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一件件惠民实事落地,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清理水上黑加油站。今年初,该院检察官在巡查中发现,黄沙港河道上冈镇北大桥附近停泊的船只中,有一艘挂着“卡子加油船”的黑加油船。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船是一个未经审批的违法水上加油站点。通过向县商务局和属地上冈镇政府发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取缔该“卡子加油船”,并对辖区内水上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摸排,清理私设的非法加油站点。目前清理“卡子加油船”等4个水上“黑加油站”,并拆除全部卸油管道和加油设备。排除脚底下的安全隐患。自最高检制发“四号检察建议”以来,该院也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涉窨井盖案件线索排查,精准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
仲小平
又讯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利民服务,不断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效。
降低受理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拓宽至低收入家庭,根据其需求实行容缺受理,及时给予法律援助。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工作,严格实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限制。
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精准服务。在农民工讨薪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免经济审查基础上,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免予经济审查,取消事项范围限制。
构建服务网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实效。构建“纵向县镇村三级贯通、横向多行业有效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咨询问题、查询信息和申请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受援群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
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