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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1-06-03

县委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近期,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法院、县人社局、县金融监管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营商办)、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自来水公司等18个单位营商环境建设进行专项巡察,对中国人民银行建湖支行、县供电公司、建湖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等4个单位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解。

近日,县委5个巡察组先后在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项巡察见面沟通会暨专题汇报会。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在会上强调,要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刻领会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中心工作,深入查摆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落地,为我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重点,深入推进我县营商环境建设。要积极配合支持,统一思想认识,勇于接受巡察监督,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不隐瞒事实、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让巡察组全面掌握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并代表被巡察党组织表态,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密切配合,全心服务巡察工作;严格整改,着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县委巡察组巡察(了解)期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30日),在被巡察(了解)单位设立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听电话的时间为:早8:30至晚6:00(节假日除外)。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专项巡察所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优化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