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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江苏好人”候选人的公示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1-02-03

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建湖县文明办按照省文明办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扎实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近期,我县又涌现出一例重大好人典型,拟推荐申报“江苏好人”。

谷利远,男,1961年12月出生,盐城市建湖县庆丰镇谷庄村村民。

2020年12月21日下午2点多,谷利远在经过建湖县庆丰镇北秦桥时,捡到一个捆好的被子。回家后,他发现被子裹着的包里除了一小叠现金外,还整整齐齐地码着厚厚一叠存折、银行卡,除此之外,还有金戒指、金项链、金团子等贵重物品,他立即报警,将物品送到庆丰派出所。经民警清点,捡到的款物约40万元。当家住上冈镇的沈阿姨赶到派出所,见到自己失而复得的家当时喜极而泣,连声说:“40万终于找回来了,这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太感谢你们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2月8日。

公示期间若有不同意见,可致电建湖县文明办85361808,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jhxcbcjk@qq.com。

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

建湖县文明办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