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制度为引领,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该局积极规范调解制度建设,建好调解队伍、优化调解平台、完善调解机制,积极构建起分类分层、纵横交融、配套保障的调解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加强统筹指导,规范调解制度建设突出新内涵。该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定位,优化人员结构,健全管理机制,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着力解决政策供给不足、队伍不稳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积极落实村级调解主任“以奖代补”政策,根据村庄大小和考核结果,给予补贴。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基层积极参与,大调解格局不断完善。
坚持平台思维,落实纠纷排查化解频出新举措。在夯实县、镇街、村居三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完善“1+1+N”模式,进一步下沉调解资源,在镇街和村居之间设立社区矛盾纠纷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利用建成的社区网络工作中心和覆盖全县的基础社区网格,不断加强“智慧调解”应用系统和全县“社会治理”系统的联动,建好用好调解工作大数据库。充分发挥优势,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优化资源整合,健全多元化解机制谋求新发展。县司法局在县级层面积极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大调解中心,设立行业调解室、乡贤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建立联动机制,优化资源整合,实现“聚合效应”,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融合,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唐建标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