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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开发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0-12-07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运行阳光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近年来,县经济开发区以务实举措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不断提升园区治理水平。

围绕“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的总体要求,该区制定村(居)党组织书记的权力“正负清单”,明确村(居)“三大员”各自职责范围,明确村级组织、村干部等权力主体的岗位职责,有效防范村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发难、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建立村干部落实制度定期汇报机制,强化村干部监督责任。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强化专项检查、实施动态监控。完善信访渠道,方便群众监督,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内外并重、强而有力的监督网。对小微权力运行实行绩效考核,每季度结合督查、举报投诉等情况进行评估,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区纪工委加强对村居干部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坚持“一岗双责”,细化村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内容,加大对“第一责任人”的问责力度,绷紧其自律和管带责任之弦。将问责与奖惩相结合,并和村干部补贴挂钩,进一步增强了问责效果。

吴克立   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