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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娱乐莫扰民

2020-08-28

多年来,县委、政府不惜投入,在县城建起多个市民广场,旨在让广大市民工作、生活之余有休闲、健身、娱乐的去处,这确实是给市民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可笔者发现,一些爱唱爱跳的市民或天蒙蒙亮或夜深人静之时手拿麦克风,伴着音响在广场上大声放歌,令周边市民无法入睡,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工作、生活之余到市民广场散散步、健健身、跳跳舞、唱唱歌,放松放松心情、交流交流情感,既愉悦身心,强身健体,更构建起市民之间相融、和谐关系,对文明创建大有裨益,一定程度上还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和魅力。

但市民广场是城市的公共场所,市民在广场上所表现的行为,决定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如果“放声高歌”影响他人,妨碍他人生活,这就有违了政府办市民广场的初衷,更有悖于公共场所最起码的文明。事实上,一部分人的“尽兴”,往往会给众人带来“扫兴”,一部分人放松了心情而往往会让众人没了心情。因此,有必要提醒一些天蒙蒙亮或夜深人静之时还在放声高歌的市民,能够娱乐有度,多考虑考虑他人的感受。

还市民广场周边群众应享有的清静,能否规定一下市民广场开放的时间?能否建立文明休闲、健身、娱乐的制度规范?能否制订一些入场须知、守则或提示?这些都有待相关部门去商讨。市民广场周边的群众如果能主动文明劝导,放声高歌的市民再增强一些自觉,这一扰民娱乐现象就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市民广场就一定能成为市民需要而希望的广场。

但愿,广场娱乐不再扰民。

杨守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