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表详情
首页 > 部门动态 > 详情

生产性物流企业加快复工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0-02-18

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秩序平稳有序,连日来,我县严格按照市政府明确的企业复工“十有”标准和疫情防控“五达标”要求,密集采取多项举措,因企制宜、错位有序,引导全县生产性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三必需”类企业优先复工保供。

制度有遵循。我县积极研究制定出台《建湖县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保障方案》。《方案》对复工企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含客运、货运及重点企业)复工标准、交通运输辅助业复工标准和复工事前、事中、事后的企业主体责任、镇(街道、区)属地责任及交通管控组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责任,分别作出明确规定。《方案》已于2月13日起正式执行。

流程有规定。我县按照原材料及生产物资类、食品供应类、农副产品类、邮政快递类等不同运输种类,要求由各复工企业分别向所在镇(街道、区)或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等主管部门逐级申请、统一扎口,填报《建湖县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入湖返湖货运车辆申报表》,并集中到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建湖县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入湖返湖货运车辆通行证》。同时,积极宣传全省2月12日起执行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的相关政策,指导企业通过“江苏运政服务”公众号,按需选择“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快速实现通行证网上办理。

服务有保障。为打消复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思想顾虑,我县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报纸广播等传统方式,辅以建湖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县内外货运企业及物流经营者及时发出《给全县物流企业及司乘人员的一封信》《给县外物流企业及司乘人员的一封信》。公开信对物流企业普遍关心的疫情期间出入交通管控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和详细规定。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可通过承运人代办通行证,进入建湖检查点时出示手机照片、测温正常后,即可直接入境,真正做到手续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细化。

据悉,全县现有生产性物流企业103家,合计车辆总数803辆,总载重吨位16万吨。其中拥有1辆车的企业35家、2~4辆车的企业22家、5辆车以上的企业46家。目前,已核准复工企业22家,办理车辆通行证34辆,实现规模以上企业(5辆车及以上)的复工率47.8%。

马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