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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有依有靠有保障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20-02-12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县着力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推行“不见面救助”,让困难群众不出门、不跑腿就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开展社会救助,救助工作人员上门核对、比对信息是一项重要环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县民政局主动扛起底线民生保障的政治责任,从减少接触、阻击传播入手,积极推行“不见面社会救助”,用实际行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一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组织科室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上门,以及与卫健、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等办法,及时了解、排查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基本生活情况,力求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确保“生活有保障、弱者有照料”。二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开启临时救助“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下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由村居民政主任代办救助相关事宜,充分运用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由镇(街道、区)进行线上核对、线上审批,实行全流程一网办结,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需要临时救助的,则不复审、不复核,直接予以救助。三是建立温情救助机制。对因疫情防控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先行救助”,待疫情缓解后完善相关救助信息再备案。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临时救助后生活仍很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一户一议、一人一议的办法,由镇(街道、区)解决生活必需物品和防护用品。对极少数特别困难的家庭及时开展转介服务,引导慈善公益组织开展慈善帮扶,直至帮助其渡过最后难关。

为稳妥推进“不见面救助”,让城乡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真正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县注重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镇(街道、区)特殊时期社会救助主体作用和村居(社区)一线随访、速处功能,要求镇村民政工作人员逐日逐户摸排信息,筛查救助对象,统计汇总数据,做到“发现不漏人、救助不过夜”,切实把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做深做细,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杨守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