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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祁从峰县长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可行,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的关键之年。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定走好“两海两绿”路径,积极实施“四大战略”,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聚焦产业提档升级、全域环境提优、乡村振兴提质、民生改善提速、社会治理提效“五大工程”,重点抓好产业转型、绿色发展、机制创新、城乡建设、民生幸福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总体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建湖县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建湖县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建湖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建湖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连国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全会部署,紧扣“两海两绿”路径和“四大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县镇街人大工作,正确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雪峰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建湖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扣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锲而不舍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征汉年代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建湖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扣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