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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海峰:敬业奉献做百姓心中的“天平秤”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09-26

图为罗海峰(中)在向当事人回访了解判决履行情况。


说到罗海峰,很多人都知晓他。多年来,他秉持着对法律的尊重热爱,把满腔热忱投入到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中,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7个春秋。“我出身于法官世家,我父亲也是一名人民法官,从小他就在我心中播下了热爱法律、服务人民的思想种子。2002年,我大学毕业。父亲在我毕业那一年的寒假不幸因公牺牲,所以在毕业当时,我没有任何考虑,就决定回到家乡,回到父亲生前战斗过的地方,继承他的遗志。”罗海峰告诉记者,父亲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给了他工作无限的动力。多年来,他共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所办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7%,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

“案件到了罗庭长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他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理由的人,他尊重我,我信任他。”……这是当事人对罗海峰的评价。罗海峰始终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审判实践中,始终站在化解基层纠纷的一线。对于他来说,没有工作日和节假日之分,周末人们时常可以看见他在农村田头与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唠农活,与赡养纠纷案件的耄耋老人磕家常。“案件内的纠纷要解决,案件外的困难要帮助”,这是他的一贯理念。“在法庭工作了这么多年,我对自己的工作要求是八个字:为民务实、公正清廉。我的为人处世态度也是八个字:谦虚厚道、和光同尘。”罗海峰说。

当问及印象中最深的案件时,他给记者讲述了李某与仇某家5棵水杉树的案子。“2012年5月,李某家一棵水杉树砰然倒下,砸断仇某家老屋的房梁。尽管这是一幢无人居住的空宅,但仇某家三儿女不认这个理,要求李某将老屋恢复原状,并对其他4棵树采取补救措施。为了达到预期效果,庭审当天,我在村部进行巡回审理,邀请村民一起旁听该案,并邀请地方人大代表听庭,在庭后对案件评议,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很快化解了矛盾。”罗海峰在办案过程中,善于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看待问题比较深,说理很透彻,能够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将比较复杂的案件在和风细雨中成功化解。

2016年6月,罗海峰开始负责高作法庭工作。不久,法院司法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他带领全庭同志,紧紧依照改革要求,抓好高作法庭司法权力运行改革与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作为全庭唯一的首批入额法官,他积极打造“1+2+3”模式审判团队,还成立由法警和陪审员组成的专业送达小组。同时,在法庭审判区内,设置法律志愿者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打造“老沈诉前调解工作室”,推进诉前分流调解,并在立案时以电脑识别和人工识别相结合的方式,区分繁简案件,进行二次分流。近年来,高作法庭工作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一直在高位良性运行,2018年2月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罗海峰还参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他关注案件审理涉及的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台账,定期跟踪,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与辖区内涉诉纠纷较多的涔庄村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兼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结对开展法制培训;协助开展“周二有约”活动,开展法制宣传,让“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每个村民的自觉行动;多年来,他还一直主动资助贫困家庭。

一直以来,罗海峰是一个“宁让人等案,不让案等人”的好庭长。其实,生活中的他,也努力诠释着一个好爸爸好丈夫好孝儿的形象。虽说爱人常说他是“劳碌命”,老母亲也心疼他辛苦奔波,但罗海峰一有时间就多陪伴家人,让他们感受到温暖。 

罗海峰以自己踏实的作风,践行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2012年被表彰为“盐城市十佳法官”,2013年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当选“江苏最美法官”。

周玉玲